南阳理工学院会议与活动管理办法(试行)

作者: 时间:2016-07-05 点击数:

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与活动的管理,严格组织程序,提升组织效率和办会质量,按照高效、精简、务实、节约的原则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会议与活动的分类

根据会议、活动的性质、规格和规模,学校会议与活动分为一般性会议与活动、大型会议与重大活动两类。一般性会议与活动主要指部门性、专项性、经常性的工作会议和活动,承办的市级及以下的学术性论坛、赛事,以及专家学者来校举办的学术报告会等;大型会议与重大活动主要指全校性、综合性的工作会议,承办的省级及以上的大型学术性论坛、重大赛事等。

二、校领导的出席

(一)全校性、综合性的大型会议、重大活动,按照党委、行政制订的活动方案,由党政办公室安排校领导出席。

(二)对外接待性质的重大活动,一般按照对等原则,由党政办公室安排校领导出席。

(三)凡需要校领导出席的大型会议与重大活动,主办或承办单位应提前3天填写《校领导公务活动预安排表》(见附件1)。

(四)确需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出席的一般性会议与活动,根据实际需要,由主办单位直接邀请。

三、会议、活动的报批

凡需党政办公室安排学校会议室的会议、活动,实行预安排制度。主办单位需在每周五12点前,将下周会议、活动安排计划(见附件2)报送党政办公室,经统一汇总、协调,并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上网发布。

专家学者来校举办的学术报告会,按照《南阳理工学院邀请专家学者讲学管理暂行办法》(南理工字〔2012〕36号)执行。

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需要填报《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审批表》及经费预算清单(见附件3),分别由党政办公室、分管校领导、主要领导审批后,留存党政办公室备案。

四、会议与活动的组织

(一)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,根据会议、活动的主题和内容,按照“归口办理”原则,确定主办单位。

(二)学校印发有实施方案的会议和活动,按照实施方案执行;涉及校领导出席接待的调研考察、校际交往等学校涉外活动,需要进行宣传报道的,由党委宣传部负责。

(三)一般性会议与活动的筹备、通知、考勤、记录、宣传报道等工作均由主办单位自主完成;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的一般性会议或活动,由主办单位拟定实施方案报送党政办公室,经党政办公室修改完善并报请相关校领导批准后,由分管校领导组织召开协调会,分工并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。

(四)大型会议、重大活动的文字材料、会务组织和接待、经费预算及报销等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,党政办公室协助完成;其中,大型学术性论坛、重大专业赛事的文字材料由主办单位撰写。宣传报道由党委宣传部和主办单位共同负责,按照《南阳理工学院校园网络新闻发布管理规定》(南理工宣〔2016〕1号),主办单位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党委宣传部,并提供大型学术性论坛、重大专业赛事的新闻背景,出席领导、嘉宾名单,领导讲话、致辞等相关文字资料,与党委宣传部共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。

五、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领导公务活动预安排表

主办单位

联系人

及电话

活动名称

活动地点

活动时间

参加人员

参加人数

重要来宾(出席活动人员)信息

姓名

性别

单    位

职务/职称

拟邀请学校领导

及事项

党政办公室安排意见

 


附件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  周重要会议(活动)计划安排一览表

 

日期

时间

主要

内容

出席

校领导

参加

人员

地点

组织

单位

__日星期

__日星期二

__日星期三

__日星期四

__日星期五

__日星期

__日星期


附件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审批表

名称

类型

口会议  口论坛  口比赛  口其他重大活动

类别

口校级  口省级  口国家级

经费预算

举办单位

举办时间

举办地点

校外参加人数

出席校领导及事项

举办目的、主题、议程及主要内容

承办单位

负责人签字

协同单位

负责人签字

党政办公室主任意见

 

    年  月  日

分管校领导意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月  日

主要领导审批意见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月  日

备注:经费预算需附清单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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