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与活动的管理,严格组织程序,提升组织效率和办会质量,按照高效、精简、务实、节约的原则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议与活动的分类
根据会议、活动的性质、规格和规模,学校会议与活动分为一般性会议与活动、大型会议与重大活动两类。一般性会议与活动主要指部门性、专项性、经常性的工作会议和活动,承办的市级及以下的学术性论坛、赛事,以及专家学者来校举办的学术报告会等;大型会议与重大活动主要指全校性、综合性的工作会议,承办的省级及以上的大型学术性论坛、重大赛事等。
二、校领导的出席
(一)全校性、综合性的大型会议、重大活动,按照党委、行政制订的活动方案,由党政办公室安排校领导出席。
(二)对外接待性质的重大活动,一般按照对等原则,由党政办公室安排校领导出席。
(三)凡需要校领导出席的大型会议与重大活动,主办或承办单位应提前3天填写《校领导公务活动预安排表》(见附件1)。
(四)确需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出席的一般性会议与活动,根据实际需要,由主办单位直接邀请。
三、会议、活动的报批
凡需党政办公室安排学校会议室的会议、活动,实行预安排制度。主办单位需在每周五12点前,将下周会议、活动安排计划(见附件2)报送党政办公室,经统一汇总、协调,并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上网发布。
专家学者来校举办的学术报告会,按照《南阳理工学院邀请专家学者讲学管理暂行办法》(南理工字〔2012〕36号)执行。
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需要填报《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审批表》及经费预算清单(见附件3),分别由党政办公室、分管校领导、主要领导审批后,留存党政办公室备案。
四、会议与活动的组织
(一)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,根据会议、活动的主题和内容,按照“归口办理”原则,确定主办单位。
(二)学校印发有实施方案的会议和活动,按照实施方案执行;涉及校领导出席接待的调研考察、校际交往等学校涉外活动,需要进行宣传报道的,由党委宣传部负责。
(三)一般性会议与活动的筹备、通知、考勤、记录、宣传报道等工作均由主办单位自主完成;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的一般性会议或活动,由主办单位拟定实施方案报送党政办公室,经党政办公室修改完善并报请相关校领导批准后,由分管校领导组织召开协调会,分工并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。
(四)大型会议、重大活动的文字材料、会务组织和接待、经费预算及报销等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,党政办公室协助完成;其中,大型学术性论坛、重大专业赛事的文字材料由主办单位撰写。宣传报道由党委宣传部和主办单位共同负责,按照《南阳理工学院校园网络新闻发布管理规定》(南理工宣〔2016〕1号),主办单位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党委宣传部,并提供大型学术性论坛、重大专业赛事的新闻背景,出席领导、嘉宾名单,领导讲话、致辞等相关文字资料,与党委宣传部共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。
五、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1
校领导公务活动预安排表
主办单位 |
|
联系人 及电话 |
|
活动名称 |
|
活动地点 |
|
活动时间 |
|
参加人员 |
|
参加人数 |
|
重要来宾(出席活动人员)信息 |
姓名 |
性别 |
单 位 |
职务/职称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拟邀请学校领导 及事项 |
|
党政办公室安排意见 |
|
附件2
第 周重要会议(活动)计划安排一览表
日期 |
时间 |
主要 内容 |
出席 校领导 |
参加 人员 |
地点 |
组织 单位 |
_月_日星期一 |
|
|
|
|
|
|
_月_日星期二 |
|
|
|
|
|
|
_月_日星期三 |
|
|
|
|
|
|
_月_日星期四 |
|
|
|
|
|
|
_月_日星期五 |
|
|
|
|
|
|
_月_日星期六 |
|
|
|
|
|
|
_月_日星期日 |
|
|
|
|
|
|
附件3
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审批表
名称 |
|
类型 |
口会议 口论坛 口比赛 口其他重大活动 |
类别 |
口校级 口省级 口国家级 |
经费预算 |
|
举办单位 |
|
举办时间 |
|
举办地点 |
|
校外参加人数 |
|
出席校领导及事项 |
|
举办目的、主题、议程及主要内容 |
承办单位 |
|
负责人签字 |
|
协同单位 |
|
负责人签字 |
|
党政办公室主任意见 |
年 月 日 |
分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|
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|
备注:经费预算需附清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