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完善党建相关材料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12-28 点击数:

机关党委下辖各党总支、党支部:

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,推动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按照校党委《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的通知》(南理工文〔2017〕79号),督导组于12月19日对机关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年度督导。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,各支部需持续完善以下材料:

(一)完善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生活会、党日活动记录本;

(二)按时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和党费证;

(三)及时学习贯彻党建工作文件精神,有传阅或学习记录,有落实措施;

(四)每月固定一天作为党日活动时间,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党日活动;

(五)加强中心组学习,记录要有时间、地点、主持人、参加人员、考勤情况及学习内容,近期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;

(六)落实合力育人工程推进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要求有会议记录、领导小组、工作制度、措施,开展活动材料等;

(七)年度工作要点中应有反腐倡廉内容,应有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记录、相关制度文件;

(八)及时开展廉政教育活动,并有活动或会议记录;

(九)注重党建与思政工作经验总结、创新,培育工作品牌;

(十)注重倡树先进典型,营造良好氛围,存留有关先进事迹材料;

(十一)规范日常工作档案,每项活动应有相应方案、现场图片、工作总结等;

(十二)加强党建与思政工作的宣传报道,及时向校园网、校报及校外新闻媒体投稿,扩大工作影响。

根据《南阳理工学院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》(南理工发〔2017〕15号)要求,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等次在良好以上的单位,才能参与综合考核优秀的评选。为迎接一月份学校党建工作目标考核,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,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,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,按照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和文件要求,持续完善相关材料。

机关党委

2017年12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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